1.什么是器官(角膜)遗体捐献?
器官捐献是指公民逝世后,将功能完好的器官或组织自愿无偿捐献出来,供临床救治病人。如:眼角膜移植可以使病人复明;肾移植挽救肾功能衰竭病人的生命;皮肤用来抢救大面积烧伤的病人;遗体用于医学研究等。
2.器官捐献的原则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第八条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3.器官捐献谁做主?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
第九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捐献其人体器官。公民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公民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获取该公民的遗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这也就说明,器官捐献不仅仅是个人的事,还需要征得我们的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一致同意才可以实现捐献。
4.人体器官(角膜)遗体志愿登记方式有哪些?
(1)关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公众号或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网站进行登记;
(2)前往深圳市红十字会登记(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咨询热线:82252540、82176023)
(3)前往角膜遗体捐献登记接受站进行登记。
A:志愿捐献角膜登记接受站(深圳市眼库)
电话:0755-23959605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泽田路18号
B:深圳大学医学部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
电话:0755-86671900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深圳大学医学部A7栋113室。
C: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
电话:0755-2351613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神仙岭体育中心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
D:中山大学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
电话:15942881917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号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医学园-3-B115M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
(4)情况危急者,已达到捐献状态的,请立即拨打0755-85252540,我们将立即安排协调员前往协调。
5.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献有年龄限制吗?
由于器官本身也会衰老,器官捐献一般不超过 65岁,遗体、角膜、组织捐献没有绝对的年龄限制。
6.如何表达捐献意愿?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 岁以上),愿意在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遗体、角膜、组织用于临床治疗、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可以通过网络或书面途径进行志愿登记,表达捐献意愿。
7.捐献意愿可以改变吗?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原则,如果您的捐献意愿发生改变,随时可以在登记网站变更或撤销登记意愿。
8.志愿登记信息会被泄露吗?
志愿登记者的个人信息会被严格保护,只有因工作需要并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才能接触到登记者的个人信息。
9.成为志愿登记者,一旦遇上意外,医护人员会放弃救治吗?
拯救生命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天职。器官捐献只有等到所有抢救措施都失败,医护人员与病患家属开始讨论死亡时,才会被提出。所以曾表达过器官捐献的意愿不会影响到应有的救死扶伤的医疗宗旨和服务。只有患者被医生证实死亡后,才会考虑是否适合捐献其器官。
10.成为志愿登记者,一定能实现捐献意愿吗?
当生命离去时,原则上没有传染病和恶性肿瘤都可以捐献,最终能否捐献由医学专家评估确定,并要尊重家属的意愿。
11.什么情况下可以器官捐献?
(1)经医学判定生命不可挽救;
(2)经医学评估器官可以供移植使用;
(3)生前没有表示不同意器官捐献;
(4)家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一致同意捐献器官;
(5)有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
12.如何送出这份厚重的生命礼物?
当生命离去时,经医学评估合格,家属一致同意,在协调员的见证下,按捐献意愿获取器官。捐献的器官公平公正分配给器官衰竭患者,移植到患者体内,另一个生命重生。
13.只同意捐献某些器官,其他器官会被摘取吗?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会与捐献者家属书面确定捐献意愿,器官获取手术过程中,医生将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严格按照捐献意愿获取捐献器官。
14.器官捐献是否会令遗体遗容受损?
器官获取时采用严格的外科手术标准,手术后医师会仔细缝合并且恢复遗体原貌,在场全体人员会向捐献者默哀缅怀,捐献全过程体现对捐献者的尊重。
15.捐献器官(角膜)是否可以指定给某位特定人员?
每一个生命都是可贵的,捐献的器官根据国家器官分配和共享政策,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公平、公正进行分配;角膜将通过深圳眼库平台进行分配,将会确保器官(角膜)公平公正地分配给最适合的患者。
16.捐受双方是否可以了解对方信息?
根据国际惯例及我国现行政策,在捐献者和接受者之间采用双方互不知晓信息的“双盲原则”。如果捐献者家属或接受者需要,并经对方同意,相关工作人员可在捐”与“受”之间传递关怀。因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工作需要,并经人体器捐献管理机构征得捐受双方同意,可在特定的场合下互相见面,但不提倡捐双方建立直接的联系。
17.因器官捐献而产生的费用需要由捐献者家属承担吗?
凡因器官捐献而产生的费用,均无需家属负担。
18.捐献者家属可以获得经济报酬吗?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遵循“无偿”的原则,反对任何以获得经济报酬为目的的器官捐献。捐献者家属可以接受来自社会的人道慰间和困难救助。
19.捐献完成后还会做哪些后续工作?
(1)向捐献者家属颁发荣誉证书,将捐献者名字铭刻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者的缅怀纪念园;
(2)根据家属要求在深圳市红十字会网站“云思苑”为捐献者建立网上墓园,供捐献者家属和社会公众缅怀纪念;
(3)深圳市红十字会每年清明节前举办缅怀活动,在全社会弘扬捐献者的大爱与奉献精神;
(4)参加市红十字会组织的“天使爱妈妈”关爱活动。
20.办理器官捐献登记是否由户籍限制?
办理器官捐献登记没有户籍限制,原则上按照第4条的操作方法登记即可。
21.患有什么样的病情不适合器官捐献?
一般来说乙肝、丙肝、梅毒、艾滋不适宜捐献身体的各项器官,还有一些其他的血液病也不适合捐献器官,癌症患者受癌细胞感染的器官不能捐赠。这些只是一般情况,待进入实施捐献的阶段将对捐献者有针对性的检查以确定是否适合捐献。
22.我还年轻,也需要考虑器官捐献的事情吗?
合适的器官捐献者大部分是意外或突发急病的去世者。如果死者在生前没有用书面方式表达捐献器官的意愿,也没有向家人表明捐献意愿的话,去世后很难实现捐献器官的意愿。
23.遗体捐献捐到哪里?
深圳大学医学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中山大学医学院分别成立了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负责深圳市遗体捐献的登记接收工作。目前深圳市所捐献遗体全部用于3个医学院的医学教学及研究。
1.什么是器官(角膜)遗体捐献?
器官捐献是指公民逝世后,将功能完好的器官或组织自愿无偿捐献出来,供临床救治病人。如:眼角膜移植可以使病人复明;肾移植挽救肾功能衰竭病人的生命;皮肤用来抢救大面积烧伤的病人;遗体用于医学研究等。
2.器官捐献的原则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第八条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3.器官捐献谁做主?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
第九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捐献其人体器官。公民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公民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获取该公民的遗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这也就说明,器官捐献不仅仅是个人的事,还需要征得我们的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一致同意才可以实现捐献。
4.人体器官(角膜)遗体志愿登记方式有哪些?
(1)关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公众号或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网站进行登记;
(2)前往深圳市红十字会登记(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咨询热线:82252540、82176023)
(3)前往角膜遗体捐献登记接受站进行登记。
A:志愿捐献角膜登记接受站(深圳市眼库)
电话:0755-23959605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泽田路18号
B:深圳大学医学部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
电话:0755-86671900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深圳大学医学部A7栋113室。
C: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
电话:0755-2351613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神仙岭体育中心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
D:中山大学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
电话:15942881917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号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医学园-3-B115M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
(4)情况危急者,已达到捐献状态的,请立即拨打0755-85252540,我们将立即安排协调员前往协调。
5.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献有年龄限制吗?
由于器官本身也会衰老,器官捐献一般不超过 65岁,遗体、角膜、组织捐献没有绝对的年龄限制。
6.如何表达捐献意愿?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 岁以上),愿意在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遗体、角膜、组织用于临床治疗、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可以通过网络或书面途径进行志愿登记,表达捐献意愿。
7.捐献意愿可以改变吗?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原则,如果您的捐献意愿发生改变,随时可以在登记网站变更或撤销登记意愿。
8.志愿登记信息会被泄露吗?
志愿登记者的个人信息会被严格保护,只有因工作需要并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才能接触到登记者的个人信息。
9.成为志愿登记者,一旦遇上意外,医护人员会放弃救治吗?
拯救生命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天职。器官捐献只有等到所有抢救措施都失败,医护人员与病患家属开始讨论死亡时,才会被提出。所以曾表达过器官捐献的意愿不会影响到应有的救死扶伤的医疗宗旨和服务。只有患者被医生证实死亡后,才会考虑是否适合捐献其器官。
10.成为志愿登记者,一定能实现捐献意愿吗?
当生命离去时,原则上没有传染病和恶性肿瘤都可以捐献,最终能否捐献由医学专家评估确定,并要尊重家属的意愿。
11.什么情况下可以器官捐献?
(1)经医学判定生命不可挽救;
(2)经医学评估器官可以供移植使用;
(3)生前没有表示不同意器官捐献;
(4)家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一致同意捐献器官;
(5)有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
12.如何送出这份厚重的生命礼物?
当生命离去时,经医学评估合格,家属一致同意,在协调员的见证下,按捐献意愿获取器官。捐献的器官公平公正分配给器官衰竭患者,移植到患者体内,另一个生命重生。
13.只同意捐献某些器官,其他器官会被摘取吗?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会与捐献者家属书面确定捐献意愿,器官获取手术过程中,医生将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严格按照捐献意愿获取捐献器官。
14.器官捐献是否会令遗体遗容受损?
器官获取时采用严格的外科手术标准,手术后医师会仔细缝合并且恢复遗体原貌,在场全体人员会向捐献者默哀缅怀,捐献全过程体现对捐献者的尊重。
15.捐献器官(角膜)是否可以指定给某位特定人员?
每一个生命都是可贵的,捐献的器官根据国家器官分配和共享政策,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公平、公正进行分配;角膜将通过深圳眼库平台进行分配,将会确保器官(角膜)公平公正地分配给最适合的患者。
16.捐受双方是否可以了解对方信息?
根据国际惯例及我国现行政策,在捐献者和接受者之间采用双方互不知晓信息的“双盲原则”。如果捐献者家属或接受者需要,并经对方同意,相关工作人员可在捐”与“受”之间传递关怀。因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工作需要,并经人体器捐献管理机构征得捐受双方同意,可在特定的场合下互相见面,但不提倡捐双方建立直接的联系。
17.因器官捐献而产生的费用需要由捐献者家属承担吗?
凡因器官捐献而产生的费用,均无需家属负担。
18.捐献者家属可以获得经济报酬吗?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遵循“无偿”的原则,反对任何以获得经济报酬为目的的器官捐献。捐献者家属可以接受来自社会的人道慰间和困难救助。
19.捐献完成后还会做哪些后续工作?
(1)向捐献者家属颁发荣誉证书,将捐献者名字铭刻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者的缅怀纪念园;
(2)根据家属要求在深圳市红十字会网站“云思苑”为捐献者建立网上墓园,供捐献者家属和社会公众缅怀纪念;
(3)深圳市红十字会每年清明节前举办缅怀活动,在全社会弘扬捐献者的大爱与奉献精神;
(4)参加市红十字会组织的“天使爱妈妈”关爱活动。
20.办理器官捐献登记是否由户籍限制?
办理器官捐献登记没有户籍限制,原则上按照第4条的操作方法登记即可。
21.患有什么样的病情不适合器官捐献?
一般来说乙肝、丙肝、梅毒、艾滋不适宜捐献身体的各项器官,还有一些其他的血液病也不适合捐献器官,癌症患者受癌细胞感染的器官不能捐赠。这些只是一般情况,待进入实施捐献的阶段将对捐献者有针对性的检查以确定是否适合捐献。
22.我还年轻,也需要考虑器官捐献的事情吗?
合适的器官捐献者大部分是意外或突发急病的去世者。如果死者在生前没有用书面方式表达捐献器官的意愿,也没有向家人表明捐献意愿的话,去世后很难实现捐献器官的意愿。
23.遗体捐献捐到哪里?
深圳大学医学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中山大学医学院分别成立了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负责深圳市遗体捐献的登记接收工作。目前深圳市所捐献遗体全部用于3个医学院的医学教学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