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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红十字会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主要职能

 1 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2 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在医疗和物资上对伤病人员和其它受害者进行救助;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3 宣传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4)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动员、组织骨髓移植、器官移植和遗体捐献工作。5参与艾滋病防治,吸毒危害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6负责市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的筹集、募捐、管理、使用工作;为全市范围内无经济支付能力的危重病患者实行人道主义救援。7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和红十字青少年活动。8)宣传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 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9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往和合作.10完成市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务。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红十字会机关编制数7人,实有人数7人;离休0人,退休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没有定编车辆。 

     三、部门预算情况

    根据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市财政委批复下达,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如下:

2015年总收入397.9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81.94万元,事业收入16.01万元;总支出397.95万元。在上述收支总规模内,核定我会机关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额度为1.2万元,与2014年度预算的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购买经费8万元,公务接待1.2万元,公务出国(境)经费0万元)对比减少了8万元,减幅为86.95%。其中:公务接待费1.20万元,主要是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公务活动,用于兄弟省市相关部门来深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专项业务等接待工作。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的预算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已实行公车改革,没有公车运行经费预算;实行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