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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 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创事业发展新格局



学习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 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创事业发展新格局

近日,省红十字会下发《关于广东省红十字系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的指导意见》文件,市红十字会高度重视,3月15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学习市委副书记郑轲在审阅年度工作报告后批示精神,研究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抓好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会议由市红十字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张英姬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李希和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李红军的重要批示,对《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并结合市委副书记郑轲的批示指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全市红十字系统要充分认识省、市领导批示的重要意义,有关文件要及时转发至各区红十字会及基层组织,把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迅速传达到各级红十字会和全体工作人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批示精神上来。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改革创新,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加强自身建设,夯实红十字会基层基础,不断增强调动和协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红十字工作的人道资源开发动员能力,更好地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会议指出,要加强政治引领,切实把学习贯彻落实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当前部署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突出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做到党史学习教育和促进人道救助工作有机结合,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及社会的爱心送到困难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