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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红十字会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24日至7月12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深圳市红十字会党支部(以下简称“会党支部”)进行了巡察。8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红十字会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

8月12日下午,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结束后,会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张英姬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党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是对市红十字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会诊把脉”,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有利于我会机关增强生机和活力,更好地履行人道职责使命。二是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认识。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反省会党支部在党建工作薄弱、个别领域监管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力、责任担当不足等方面的主要问题和集中表现。以更高的站位忠诚履职,以更清醒的头脑正视问题,坚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推进落实。三是明确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明确整改工作在会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会党支部书记张英姬同志负总责,支委及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巡察整改。

(二)转变作风,压实责任,强化巡察整改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推进。8月13日,成立由张英姬同志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专责小组,明确整改工作统筹、沟通督办、日常联络等工作,迅速在全会上下营造出认真抓巡察整改的严肃氛围。二是深入剖析原因,带头抓好整改。8月29日,在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上,套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带头对照查摆剖析作出深刻对照检查发言,举一反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巡察整改两个多月来,会党支部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通过会党员大会、整改研讨会、读书学习、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党支部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引导全体支部成员和党员干部通过自我剖析,为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行动自觉提供组织保障。

(三)周密部署,建立台账,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会党支部先后3次召开党支部支委会(扩大)会议,组织全体部(室)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个研究,对照查找问题症结和根源,列出整改对策,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原则,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明确对照反馈具体问题逐个细化,主动认领抓实整改措施。通过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着重从建章立制上分工负责抓好整改落实。

(四)扎实有序,强化督办,确保巡察整改有序推进

会党支部强化巡察整改跟踪督办,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强化跟踪督办力度。以巡察组反馈的4大类12项问题为主干,进一步梳理细分为29条问题,提出62条具体整改措施,并倒排时间,做好清单管控责任到人,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督办,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同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市委巡察办,并及时公开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从严从实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推进学习深入开展。强化班子成员学习主动性,制定《市红十字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通弄懂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会党支部的首要政治任务。截止2019年11月,已开展政治学习、现场参观,集中观影、主题党日、志愿服务、专题党课等合计43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坚持学习常态化。建立《深圳市红十字会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截止2019年11月,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共计32次。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以及上级红十字会关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推动红十字会工作取得实效。2019年下半年,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关于红十字事业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次,集中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9月2日接见全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1次,并将有关会议精神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丰富理论学习内容和形式,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多样性,拓展理论学习的视野,确保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已邀请市委讲师团团长杨世国教授就《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进行解读1次。

二是在做好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拟定《深圳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经支部研究后下发市、区红十字会等,就重点工作进行重点推进,年中和年尾召开工作总结会议。结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有关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文件精神,运用系统思维,结合深圳市功能定位和目标要求,制定《深圳市红十字事业2020-2024年发展规划》。以全市群团机关深化改革为契机,通过调研和意见征求,拟定《深圳红十字会改革方案》。方案已征求完有关部门意见,正在上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批。

三是组织认真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和“南大门”的要求,深刻领悟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党支部成员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落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深圳市红十字会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并开展自查自纠。

2.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集中学习《深圳市市管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的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重大事项决策规则。结合我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红十字会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深圳市红十字会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的决策议事规则,对党支部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进行规范审议。

二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议事规范,支部会议和行政会议严格区分召开,明确党支部会议和行政会议的功能作用、职责任务。落实党支部支委会扩大会议职责、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清单、严谨议事程序。明确区分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参会人员、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有关会务工作,严肃议事决策程序。

三是涉龙珠医院有关问题已上报市政府,由市有关部门联合组建专责小组进行集体研究。

3.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树立党建主业意识,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党建工作点面结合、促进党建和业务双融合,整体推进机关党建,确保取得实效。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力度,安排半专职党务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党建工作能力建设。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半专职党务干部参加市委、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培训班,切实提升党务工作者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截止2019年11月,参加培训4人次。明确党建思路和工作重点,制定《深圳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深圳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两学一做”学习计划》。

二是修订《市红十字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并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提升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对照《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引》,全面规范“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落实。结合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党支部标准建设要求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规范“三会一课”,充分运用“深圳智慧党建”平台同步做好网上学习记录,实现线上线下双备份。

三是加强日常考核督导,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通过严格做好检查、督导工作,强化考核。严格区分支部学习记录本、党员个人学习记录本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本。

四是成立会机关工作制度修订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由办公室具体协调各部门对2013年以来的工作制度进行梳理修订。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后有关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新要求、新精神,对我会工作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二)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个别领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4.关于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党性原则,加强党性教育。支部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人主义盛行,有问题不指出,有过错不批评,这种庸俗作风盛行之处,往往就是党组织和领导上政治软弱、作风涣散的地方,就是党员、干部中出问题多的地方”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文件精神,从思想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和纠正“好人主义”和老好人思想。净化政治生态,倡导担当精神。坚持以上率下,推进民主建设。以昂扬向上的进取心、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进党内民主建设。通过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作风转变,提高履职能力。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不愿、不敢担当现象,自觉查摆并坚决纠正“不严不实”问题。严格抓好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以严的标准强化纪律约束。把惩处问责“老好人”干部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二是修订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制度,明确信访举报等材料档案集中管理。2018年7月,市纪委已对原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提供经营办公场地等违纪行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决定,并对提供的经营办公场所进行回收整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纪律教育等开展身边案件的廉政警示教育,让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2019年10月,集中观看《恶伞》廉政教育片,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

三是加强面向社会购买服务招投标业务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与中标单位协商协调,签订符合政策的合作协议。探索救护培训新模式,整合社会优质资源,与有实力的机构合作,共同推进救护培训工作。

5.关于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一是按照程序落实处理违规领取独生子女费用的问题,已协助主管部门注销了有关当事人违规领取的独生子女证,并收缴违规领取的独生子女费用,停发有关当事人独生子女费。

二是针对2018年5月回收后的有关整改部署进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确认梳理。2018年4月27日和5月14日,将有关经营所得合计向市红十字会捐赠68万元,用于开展红十字人道救助。同时加强红十字标志的授权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标志标明性使用规定》使用红十字标志,收回了原深圳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中心的“红十字”字号授权,已要求其变更名称,监督其作为民非团体单位不能使用“红十字”字号。根据《红十字会法》《章程》以及标志使用规定,制定《深圳市红十字会红十字(会)名称和红十字标志授权使用审查制度》,规范红十字标志授权使用管理。组织排查全市范围内授权使用红十字标志的情况,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整改收回字号。

6.关于对器官捐献见证工作缺乏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规定》,其中第四章业务范围和操作规程和第五章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条款,对协调员的见证监督工作做了相关规定,建立器官捐献案例台账。

二是《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规定》第六章保障和奖励条款,对协调员的工资、补助、考核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积极争取中国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协调员劳务补助金、深圳财政资金,给予器官捐献协调员每协调见证一例多器官捐献领取2000元的劳务补助,每协调见证一例角膜捐献给予800元的劳务补助,每协调见证一例遗体捐献给予500元的劳务补助。第五章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第十条规定,协调员不得从事任何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严禁收取医院、捐献者家属和器官接受方的任何报酬(包括现金、购物卡、礼品等)。

(三)关于“代持股份履职尽责不力,重大事项不请示报告”的问题

7.关于履行董事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目前市政府就龙珠医院事项,近期已成立了专责工作小组,负责涉及龙珠医院有关问题的处理,我会在专责小组的同意安排部署下,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坚决杜绝出现擅自决定签字的事项。

8.关于对保底分红收益追缴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目前已成立专责工作小组处理包括保底分红收缴等一系列问题。

9.关于代持股权变更不请示汇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我会已专文就增持扩股事宜上报市政府和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与龙珠医院股东方沟通恢复我会24%的股权比例。目前,该工作也一并按照专责工作小组的部署同步开展。

(四)关于“推动事业发展不力,责任担当不足”问题

10.关于推动业务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一是认真履行红十字救灾、救助工作职责,重新梳理原来申报备灾救灾中心(物资库)有关申报材料,结合深化改革的契机,拟定规划建设方案向有关部门申请争取支持,采用租赁等方式先期解决。针对目前尚无存储的救灾物资库的现状,清理物资库存,并梳理现有的物资管理规范,修订《救灾救助物资(仓储)管理规定》,对物资入库、出库有关工作步骤进行规范,重大物资出库一律按照“三重一大”有关事项进行班子决策研究,并明确有关单据记录,做好痕迹管理;加强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和约束,将其岗位职责纳入工作绩效,规范人员监管,防范捐赠物资接收、存放、发放等各环节的审核确认,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

二是改变传统的募捐筹资方式,就募捐箱、银行转账、活动宣传筹资等进行筹资渠道更新,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开展筹资渠道拓展,更新募捐箱设计添加二维码,大力拓展联合捐赠人开展线上线下募捐活动。2019年8月,已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公益平台网络筹资平台合作,参与99公益日网上筹款活动,对关爱地贫患儿的燃料行动项目进行了网络筹款;着眼长远规划红十字筹资工作和红十字事业的持续开展,探索拓展筹资渠道,在《深圳市红十字事业2020-2024年发展规划》和《深圳市红十字会改革方案》中长远规划社会筹资工作。

三是加大应急救护培训的投入,增加2020年救护培训工资的经费预算,积极申请政府财政支持开展救护培训工作。充分整合社会优质资源,与有实力的机构合作,共同推进救护培训工作。目前,已联合市卫健委能教中心、龙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联合建立应急救护和人道传播基地,更好的惠及广大社区群众。加强应急救护培训的管理工作,统筹各区红十字会、志愿者服务队拓展救护培训人群范围,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救护培训工作长效机制。

11.关于治理结构亟待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一是已拟定《深圳市红十字改革方案》,现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方案中明确提出完善红十字内部组织监督机制,设立监事会,改进对理事会、执委会监督职责。

二是2019年3月我会以通信方式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于6月份开始进行了新任理事更换事宜。根据《中国红十字章程》规定,预定于2020年上半年召开第五次全市会员代表大会及第五届一次理事会。

12.关于工作开展不扎实,工作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持续跟进。

一是基层调研制度化。制定《深圳市红十字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将下基层调研列入工作议程。改进和完善班子成员公务安排,将下基层调研列入工作议程。实地调研常态化,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深入爱心单位、深入基层,充分了解和收集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掌握红十字服务对象、志愿者、困难群众需求,提高服务的精准度。加强学习,明晰工作思路和职责定位,明确捐赠人是红十字人道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深圳市红十字会服务捐赠人管理办法》,加强对捐赠人的服务和联系。

二是高度重视对加强区级红会的联系指导。紧密结合市红十字会深化改革,积极与组织、编制、各区卫健局及其它相关部门协调,积极推动设立区级红十字会事宜。从2019年2月起建立了市区两级红十字会会议机制。同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基层工作调研,将与未建立区级红十字会事宜纳入议事日程。2019年10月,已推动市政府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全市红十字工作改革,推进区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红十字事业再上新台阶

目前,巡察整改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距离市委的要求以及全面彻底整改还有差距。会党支部将坚决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闻鸡起舞的奋斗精神,继续彻底落实整改未到位问题,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坚持不懈抓整改,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把整改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下一步,会党支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巩固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坚持把抓整改落实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使命任务结合起来,做到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深入推进红十字工作改革发展,努力以巡察整改促进红十字事业取得新发展新成效,切实推进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5-25601682,0755-82176023-311;邮政地址: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电子邮箱:szrc2021@shenzhen.gov.cn。




中共深圳市红十字会支部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