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捐款的公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结合我会新冠肺炎疫情专项募捐的进展情况,自6月22日起,定向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款请在备注内标明为新冠疫情捐款,未在备注内标明的,我会全部作为日常救灾救助捐款使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红十字会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