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深圳市2024年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招录紧缺专业公务员深圳市红十字会职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深圳市2024年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招录紧缺专业公务员公告》,现就深圳市红十字会职位考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公告为准。

二、体检安排

报到时间:2024年3月25日(周一)上午7:30。

报到地点:深圳市红十字会(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

三、体检须知

体检前,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熟悉当天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及相关要求,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录机关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体检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按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由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检的,请提前一天报深圳市红十字会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以及体检作弊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经体检机构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领回代保管物品离开体检机构。

体检结果由深圳市红十字会通知或公布。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如有不明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0755-25537972。

附:体检须知

              深圳市红十字会

             2024年3月20日


体检须知

一、考生应按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其他时间或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不作为判断是否符合本次体检标准的依据。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上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

四、体检表第2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招录机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