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市红十字会将从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医疗机构、高校等有关单位遴选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资格认证,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17日前
二、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的机构或组织;
(二)有明确的应急救护培训业务范围(社会组织、培训机构、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材料)
(三)支持红十字事业,认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四)有注册的专(兼)职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资4人或以上,且培训师资的《救护师资证书》在有效期内;
(五)具备至少1间可容纳30-50人(面积60m²以上)的培训教室,并配备有多媒体教学设备、电脑、打印机、学员桌椅等支持开展培训教学工作的设施设备,能满足参训学员理论课程学习、实际操作练习及考核的需求;
(六)有足够的教学教材、教具及相关器材(心肺复苏模型、AED训练机、三角巾、绷带、人工呼吸面膜、教材读本等)。
三、申报材料
申请在深圳市内从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有关单位,需先向深圳市红十字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认证申请表》;
(二)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四)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资名册、救护师资证书复印件、救护师资本人授权同意书;
(五)培训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六)培训场地技术条件说明及教学设施、设备清单。
申请单位需提供前述6条要求文件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项目申报材料评审及现场考察,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市红十字会对其进行资质认证并在官网发布通过认证的培训机构名单。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5-25601682、18929392317
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24年12月17日(周二)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201室,逾期不再受理。
深圳市红十字会
2024年12月4日
为推动我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市红十字会将从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医疗机构、高校等有关单位遴选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资格认证,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17日前
二、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的机构或组织;
(二)有明确的应急救护培训业务范围(社会组织、培训机构、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材料)
(三)支持红十字事业,认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四)有注册的专(兼)职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资4人或以上,且培训师资的《救护师资证书》在有效期内;
(五)具备至少1间可容纳30-50人(面积60m²以上)的培训教室,并配备有多媒体教学设备、电脑、打印机、学员桌椅等支持开展培训教学工作的设施设备,能满足参训学员理论课程学习、实际操作练习及考核的需求;
(六)有足够的教学教材、教具及相关器材(心肺复苏模型、AED训练机、三角巾、绷带、人工呼吸面膜、教材读本等)。
三、申报材料
申请在深圳市内从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有关单位,需先向深圳市红十字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认证申请表》;
(二)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四)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资名册、救护师资证书复印件、救护师资本人授权同意书;
(五)培训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六)培训场地技术条件说明及教学设施、设备清单。
申请单位需提供前述6条要求文件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项目申报材料评审及现场考察,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市红十字会对其进行资质认证并在官网发布通过认证的培训机构名单。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5-25601682、18929392317
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24年12月17日(周二)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201室,逾期不再受理。
深圳市红十字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