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深圳市红十字会成立团体会员工作流程


为规范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的申请、登记工作,根据《深圳市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递交入会申请书

申请加入红十字会的学校、医院、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须向市或区红十字会提交入会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入会目的及计划开展红十字工作内容和拟成立红十字会的组织架构等。

基层红十字会的领导架构为理事会。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理事会由五至九组成,包括会长(单位一把手兼)、副会长(单位二把手等兼)、秘书长(一般由负责红会工作的人员兼)、理事(由各部门主管兼)。

二、资料初审

市红十字会负责会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初步审核申请书内容,通过者领取并填写《深圳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登记表》(加盖本单位印章)。附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以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审批

市红十字会负责会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将申请书、登记表及相关复印件等全部申请材料报会领导审批。

四、正式批复

会领导审批通过后,负责会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及时通知申请单位,并下发正式批复确定接纳申请单位为红十字会团体会员。

五、缴纳当年会费

申请单位在获得入会批准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交纳当年会费。

六、制作、悬挂团体会员标牌

获批团体会员单位按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统一样式制作团体会员单位标牌。一般情况下会牌呈正方形,上方冠团体会员单位名称,如“XXXX (申请单位名称)红十字会”,中间为由五个相等正方形组成的红十字标志。

团体会员单位标牌与单位标牌同样悬挂在单位正门。